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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自我救赎

  • Posted on 五月 10, 2012 at 下午 3:51

原文: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29494722/

人类无时不刻被空虚孤独所侵扰,于是总是奢望在惯常的生活之外,寻找可以释放孤独、空虚的寄托,好打消日复一日对于惯常生活的恐惧,期与变化多样的新鲜刺激好让人振作迎接明天。
《了不起的盖茨比》——“她们知道晚饭会结束,随后夜晚也会打发过去。这与西部风格截然不同,西部之夜,一个阶段接着一个阶段匆匆而过,直至结束,人们不是持续怀着失望等待,就是陷入对时间的不安中。而在这,无疑知道接下来也是无聊的程序,一切变的索然无味,让人提不起精神。”
其实究其本质来说,了不起的盖茨比先生,也并不了不起。他与我们是同一类人,跟汤姆、黛西、贝克包括‘我’是同一群孤独、寂寞、没有安全感对未来无所适从的人。他寄托于曾经那份美好的爱情,希望通过爱情来找回自己,期待停下躁动的脚步获得孤独的救赎。而他所作的一切,无非是举行规模宏大的宴会,不惜巨金,一日复一日,渴望在宴会上碰到他曾经的美人,制造偶遇的巧合;或是每晚在河岸的另一边驻足凝神看着他梦中情人家门口的那盏蓝色门灯。多么孤独,谁人感受不到他的孤独呢?

普通人永远摆脱不掉精神上的空虚,我们寻找爱情、制造爱情,以及发展出的种种男女关系形式,其实只不过是在拿爱情当工具。我们寻找异性,制造暧昧和情事,也不过是用来消磨空虚寂寞的心。

我原来一直以为两性是以性作为决定基础的,直到有一天一位多年不见的朋友登门,才把我从这种误解中启示出来。原来男女关系里,性并不是决定男女搭配在一起的主要决定因素,而只是一种促进剂,男女之间还有更深的一层决定性的纽带。
朋友那天晚上喝醉了,准确的说,是我的一个高中同学,他来到我家,然后醉幽幽的告诉我,她老婆在跟他闹离婚。我问他为什么,是因为现在赚得钱少吗?他说不是,是因为我在外面找人,被老婆发现了。我不知道怎么接话,屋内安静有几秒钟的功夫。他接着说,我也知道这是我的错,我有问题,可我就是改不了,我觉得我心理有些畸形,我在外边找人,我并不爱她们,甚至做起爱来也没有享受的感觉,可是我就是管不住自己,尤其是心理特别憋闷特别压抑的时候,总是会想到用这种方式发泄一下。我问他,你这个习惯是怎么养成的?他接说,是在结婚以后,最初是因为心理的不平衡,想让自己平衡一些。平衡一些?我问,为什么要平衡一些?我接过问话,叹了口气说,我跟我老婆在大学谈恋爱的时候,是异地恋,而我老婆竟然在我们交往过程中,在大学里背着我跟两个男生先后交往过,其后我老婆要跟我分手,我苦苦挽留。其实我在跟我老婆认识的时候,我是不喜欢她的,之所以选择跟她交往,是因为当时太无聊,想找一个人玩玩,可是当我发现她真要离开我的时候,我却已经舍不得了她,爱上了她。我不是没有人喜欢,大学里对我好暗暗示我的女孩有很多,但是我就是放不下她。于是我苦苦挽留,苦苦挽留,这才挽留住了她。可是当我们结婚后,那一道因为自尊的伤疤在我心理就没有好过,我心理有时候很不平衡,压抑的难受,气血不顿,于是我便在外面开始找别的女人,想疏解这种心理。谁知道养成了习惯,接着婚后的生活乱七八糟的事情太多,经济压力、各方面的压力又大,两个人的生活又逐渐由激情走向平淡,所以有时候一颗心面对四面八方的压力真不知道怎么才能放平,憋屈的很,总有一种想被世界抛弃的失败感。我是爱我老婆的,甚至在跟别的女人做爱的时候,我都不自觉幻想成是我老婆的样子,我不想离婚,没有她我不知道我还有什么,可是那种空虚寂寞来袭时,我真的不知道如何打消。有时候我在外地工作,看到舍友一到晚上都去跟女友或者情人幽会,空悠的宿舍只有我一个人,那种空落让自己颓唐发虚的很。
我告诉他说,一是上帝创造人的这种天性使人确实在面对欲望时不得不挣扎和妥协,但是更重要的是上帝赋予我们理性力量给我们自制的能力,自制能力弱的人必会陷于囫囵。我接着跟他探讨,这是不是主要不是身体欲望的空虚,而是心灵的空虚呢?如果是心灵的空虚,那么给你多少个女人多少个妾,你还是会去外边找人放纵,即便对女人没了兴趣,你也会去寻找其他的刺激方式,或者去寻找男人或者别的带来解脱的东西。你只是再寻找一种灵魂的寄托,空虚的依靠,这样的话,碰到哪个女人,多么完美的,都拯救不了你,你只有自己拯救自己。

《羞耻》这部电影真得很好的表达了精神和性的关系,男主角性瘾成疾,其实并不是身体的需求有多强烈,也不是自己泛滥桃花成灾,要不为什么他不选择正常的同事交往,打一炮算一炮嘛,而是在进行中戛然又止,随后把倾慕的同事送走,后再把妓女叫上来。他有精神的压力,他怀疑男女的真情,怀疑婚姻,怀疑人跟人的关系,不如交易关系纯洁和无拘束,这正说明男主精神里已经认识到的人类本质的空虚和无助,可是他自己又无能力摆脱,由于认识的深刻而又增添了比平常人更大的心理空虚和压力,导致他不断的自慰、不断的找援交、去尝试勾引别的女人被人打,在精神极度落寞和颓唐时去找同性恋,再去找楼凤玩双飞。这种玩法身体哪能受得了呢,哪还有那么强的性欲和快感?这么频繁放纵的原因,只不过是精神急需获得救赎,想祈求平静罢了!

我又忆起一位朋友在喝醉酒后无不落寞的给我讲过,他说,有时候跟自己不爱的女人做爱是很没意思的,做之前是因为空虚,做完后是极度的空虚,极度的讨厌自己,很没意思。于是我就问他,那为什么要做呢?他说,不知道,但是在做得过程中,是感觉不会想到空虚的,因为在当时你只知道自己在做一件事,这件事需要你进入状态,需要你专注,而那种专注的状态可以暂时让你忘记你是在空虚中。接着他又告诉我,其实我在做爱中,包括释放的那一刹那,并没有多大的享受,我有常年的手淫习惯,结果这手淫习惯导致了我性阙值的提高,因为手的握力永远比那个地方紧张,手的频率也比身体快,所以导致了那个地方敏感性迟钝,很不容易进状态,释放也没有强烈感,可是即便如此,我还是控制不住去想那种事,尤其是在心情不佳时,这哪是做得爱,明明是在做空虚呀!

我写了好多,包括男人的隐私,我不知道自己写得是否猥亵,是否震撼青少年的三观,我只是想写真实,事实就是的写。好使阅读起来有种感同深受的感觉。文字表达最高的能力就是能让读者产生感同身受得意境,而无疑说实在话,最能感染人。
我想要表达的是:我们像盖茨比一样期待爱情,我们去有意勾搭异性,有意欺骗,有意去做小三、有意去搞婚外恋,有意去霸王硬上弓,有意去迷奸等等的这些诸多两性中的表现形式,机事不成郁郁寡欢,你不觉得自己在被套牢被枷锁吗?其实这不是性欲在压迫你去做这样的事情,而是你内心绝对的空虚和不充实感造成的,这才是主要的原因,而期待用某种方式使自己解脱,使自己宣泄,便是永远作茧自缚,永无出头。

活一个充实的生活,一个充实的自己,才是解决寂寞孤独的王道。

前几天我看到一位朋友发表的动态:“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以为孤单和痛苦能用情欲来化解?”看后极符合自己的心境所问,也佩服此友年纪虽轻,慧根悟性极好。因为这句话,所以我老酝酿想写下这些东西。我有时候也会很好奇为什么在影视剧和小说中,男女到了彼此心灵默契动情之后,必须要靠拥抱接吻或者床上的形式来证明双方关系走到极致,难道身体的交流就能证明各自心灵的契合程度吗?我们是不是必须选择一个比较激进的方式来释放自己和表达自己的某种情绪,这似乎是人类天然的行为模式。吃饭太平淡,一起跑个步做做某种体育运动也不足以释放激情,必须选择那些不常见得,激进的行为方式来表达两者的不一般关系,用不常见的区于另外一种关系的表达方式来证明把握了对方。就跟上了山顶必须喊那么一嗓子;买了书看不看,先在书上盖个戳;在豆瓣读书里,似乎点了在看,想看,看过,书面显示在自己的主页里,才把握了它。我觉得这些都是同一种行为模式,只是用来表达某种归属感。对,归属感!而归属感又恰是孤独的衍生品。其实炮打不打,那人本质上永远不会属于你,山顶上喊不喊,你也已经爬上了山顶,书盖不盖戳,你读过就是读过了,你没读过就是没读过……
孤独衍生出来的两性关系有多么复杂,尤其是参与了性这一因素。有些人纠结,有些人成了禽兽。远离禽兽,那些只为性而欺骗人的人,就是禽兽不如。先管好内心,情欲则不会泛滥。

男人花不花 要看他心灵是否充实,一个心灵不充实的人,在身体上很难守得住。女人也是。只不过女人放任的话要付出的代价要大一点,所以计较成本的得失,谨慎不轻易。而如果遇到收获大于成本,成本足以可以忽略不计时,女人是跟男人一个样。
人都一样,不分男女,我们来来回回穿梭在空虚的枷锁中,如果想得到自然闲适的安定,去充实自己的心灵吧,如果空虚孤独走不出去,那么你搞多少次恋爱,做多少个小三,拥有多少过人,永远逃不了空虚所制造的痛苦和迷茫,直到你再也折腾不起来,也没有了力气自救,永远无力的沉沦。

读史鉴今:12个女人的结局

  • Posted on 五月 9, 2012 at 下午 4:44

我不想替这些男人辩解

案例一:不过如此

祝英台,东晋时上虞乡富家女,女扮男装去杭州求学。路遇梁山伯,两人一见如故,携手作伴,在书院同居同宿,结下深厚情谊。
三年后,祝父催其归家,在送行路上,祝英台百般暗示,并假托九妹名义以身相许,叫梁山伯早日来提亲。但梁家贫穷,梁山伯迟迟未来。祝英台由父母作主,许配给了太守之子马文才。等梁山伯做了鄞令,再来祝家问及九妹一事,方知九妹即同窗共读三年整的祝英台。两人楼台相会,为时晚矣,悲伤之余,订下了生不能同衾,死当同穴的重誓。
梁山伯后悔莫及,以至于一病不起,郁郁而终,葬于清道山下。第二年,英台出嫁,特意绕道经过梁山伯墓前,一时间,风雨大作,英台在墓前失声恸哭,坟墓忽然开裂,穿着嫁衣的祝英台纵身一跃,跳进墓穴。后来,墓前就有翩翩蝴蝶飞了。
梁祝可谓是中国历史上最凄美的爱情故事,因为它不是墓穴阴森森地合上,故事就带着凛冽之气地结束,它化了蝶,象征着高尚的爱情挣脱封建主义牢笼,以另外的方法获得自由,双宿双飞去。这个开放式的尾巴使整个故事变得抒情而唯美,无限开拓了想象空间。
它也是独一无二的,它率先化了蝶,别的爱情故事就不好照搬照抄也化点什么了,像李碧华所的,更多的爱情,不过是化了蟑螂苍蝇,不提也罢。
整个梁祝的故事,其实是祝英台一人在独撑,而梁山伯更像是芭蕾舞中的男伴,起的是烘托作用。要么是祝英台演技太好,要么是梁山伯实在迟钝。三年来,对于祝英台的性别从不怀疑,十八里相送时,祝英台的种种借物喻人,都像是对牛弹琴,搞不好,梁山伯还以为祝英台有断袖之癖。
梁祝是喜剧的开端,悲剧的收场,而过程中,相互蹉跎了五年,祝英台隐瞒性别三年,梁山伯让祝英台在家里痴等两年,那么久,花都谢了,心都灰了,黄花菜都凉了。
其实马文才也很委屈,他连面都没露,就成了第三者,在他人生中最美好的一天,妻子竟跳进了别人的坟墓,叫他怎么不郁闷。
梁祝这样的悲剧是肯定不会再有了,现在的女子有了更多的自由,求学的,工作的,婚嫁的,想要嫁给男子,也没有封建主义这座大山压着,而父母的权威性也沦落为参考意见。可我们这些祝英台真的如愿以偿嫁给了梁山伯,却苍凉地发现,其实梁兄不过如此。

案例二:燕子楼的悲剧

关盼盼原是徐州名妓,后被徐州守帅张愔纳为妾氏。白居易远游徐州,张愔设宴款待他,席间,还让宠妾关盼盼歌舞助兴,白居易大为赞赏关盼盼才艺,写下了“醉娇胜不得,风嫋牡丹花”一诗。
两年后张愔病逝,姬妾们作猢狲散,只有关盼盼难忘恩情,移居旧宅燕子楼,矢志守节,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一晃,十年过去了。
白居易听闻了关盼盼守节一事,认为她既已坚持这么久,何不索性以死殉夫,留下贞节烈妇的名声,成就千古美谈呢。于是提笔作诗,托人转交关盼盼——黄金不惜买娥眉,拣得如花四五枚,歌舞教成心力尽,一朝身去不相随。
关盼盼看到这首诗,立刻大哭一场。她之所以不死,是唯恐别人误会张愔自私,让爱妾殉身,反辱没了张愔名声,所以苛延残喘,偷生了这些年,而白居易竟以诗作讽,逼她殉夫,怎不悲愤?性情贞烈的关盼盼在十天后绝食身亡。
一个出身风尘的女子,本来就无法以忠诚贞洁来要求她,就算良家妇女为亡夫守节,也只是个人选择,或取决于夫妻感情。
像关盼盼这样痴情重义的,只能说是张愔的福份,遇上一个知恩图报情深意切的女子,注意,关盼盼守了十年,而不是一年半载地摆摆姿势,沽名钓誉。
惨淡哀戚地活十年,不是更难于一死之了吗?但是,向来都很悲天惘人的白居易不仅不同情她的境遇,还狠推一把,认为她应该自杀殉情,用粗暴的男权主义给她指出一条绝路,译成口语就是,你怎么不去死?
殉葬这种事有多么不人道,已不用再三论证,而殉情,完全要看个人意愿,你死了,我也无法独活,那我们就一起去。可白居易作为一个旁观者,有什么资格指手划脚呢。
吃人的礼教终于生吞了关盼盼,她临死前念了一句,儿童不识冲天物,漫把青泥汗雪毫——你白居易稚若幼童,怎识得我冰清玉洁。
她以自己高贵的死,回敬了大诗人白居易。白居易听闻死讯也大为后悔。若干年后,他归隐洛阳香山,心知时日不多,就遣散了侍姬樊素与小蛮,不想她们重蹈关盼盼的悲剧。知错能改,自然是好的,但在关盼盼一事上,白居易确实多管闲事,逼人太甚。
关盼盼也是死于扼杀过阮玲玉的那四个字——人言可畏 。随着时代的发展,女人已经越来越不惧流言袭击,比如璩美凤、木子美。
走我的路,让白居易说去。

案例三:找到那棵树

仅有一双妙目是不够的,须得像红拂那样,目光如矩,一抬眼就能识辨庸才与英雄。红拂,隋末唐初的奇女子,出身风尘,却身居一品诰命,这般的直上青云,恐怕泱泱数千年,只有她一人做到了。
彼时,红拂为杨素府歌伎,一次偶然机会,见到了来杨素府兜售自己的李靖。当夜,她一袭紫衣,投奔李靖,两人在出逃途中遇上了一代侠士虬髯客。可怜的虬髯客只晚来了一步,他看上红拂,却被红拂以四两拨千金的手法,钉在了兄妹关系上。后来虬髯客将家资赠予红拂、李靖,远走天涯,这三人就是著名的风尘三侠。
其核心人物是明艳照人的红拂,在那个乱世,如果没有慧眼,红拂便不能改变自己卑贱的命运,她将只是杨素府中一个无所事事的歌伎。在遇见李靖之前,她已阅人无数,将未来盘算了无数次。
等啊等,终于等到一个有前途有潜质的年轻男子,该出手时就出手,她叩响了李靖的门,坦然直陈,要求李靖带自己走。在这个故事里,李靖是被动的,他是来寻前程的,不是寻家眷,可命运将红拂推给了他。直到遇见了虬髯客,李靖才知,红拂就是他的前程,他命中的贵人。
虬髯客在一种微妙心理的驱使下,尽心尽力地照顾着李靖与红拂,置地,送巨资,还有兵书——这对李靖功成名就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如果红拂不够聪明,便不能将这种危险的关系平衡好,稍有差迟,就连朋友都没的做,更不用说借助虬髯客的力量扶持李靖了。
当然,红拂的美丽也功不可没,如果不是美女,深更半夜去敲陌生男子的门,他怎么肯冒着被杨素追杀的风险收留?如果不是美女,大丈夫虬髯客怎么会惊艳一场,以致于不能自拔,还对李靖爱屋及乌?
一个女人,既美丽又聪明仍然不够,像柳如是,那么的人秀于群,还是不得善终。她也曾像红拂那样大胆追求真爱,走到钱谦益面前去。从某种程度上说,嫁人,就是嫁给了一种命运。
不能不承认,柳如是的归宿远远比不如红拂,请原谅,我不是一个女权主义,我还是要感慨地说一句,女人的命运受制于男人。 就像红拂夜奔时,对李靖说的那句——妾似丝箩不能独生,一心依托于参天大树。
一个有智慧的美女,如果不想下半辈子太凄凉,那么,她的最大任务就是找到那棵树。

案例四:红杏出墙

唐朝美人也不尽是丰满型,也有步非烟这样轻盈纤弱的,步非烟工于音律,精通琵琶,更敲得一手好筑,堪称当时一绝。
步非烟由父母作主,嫁给了河南府功曹参军武公业。武公业身为武将,虎背熊腰,性情骠悍。与心思细腻的步非烟完全是两种人,根本无从沟通。故而,步非烟经常郁郁。
有一日,她在院中赏花,神情萧索,柳眉微蹙,正好被隔壁舞剑时腾跃而起的赵象瞥见,赵象年方二十,长相俊秀,正在家里攻读科举课业——他的朗朗读书声,也曾掠过步非烟的心波,使她伫足墙下,凝神细听。
惊鸿一瞥后,赵象再不能忘记步非烟,他重金买通武家的守门人,恳求转达渴慕之情。守门人让自己的妻子去试探步非烟口风。赵步两人经仆人之手,对诗数首,定了情分。终于,机会来了,武公业在公府值宿,赵象逾墙而过,自此之后,武公业不在家过夜,赵象便与步非烟欢会。
就这么过了两年,事情再也瞒不住了,风声传到了武公业的耳中,他拷打守门人妻子,逼她道出始末。强压怒火,佯称值宿,伏于墙下,于二更时分抓住了赵象一片衣角,赵象本人跌回自家院落。武公业冲回房内,对正在梳妆打扮的步非烟怒吼,步非烟见事情败露,淡淡说了句,生既相爱,死亦何恨。武公业扬起马鞭,活活打死了步非烟。最后,以暴疾而亡的名义葬了她。
是什么造成了步非烟的悲剧呢,父母之命,错配了夫婿,在青年男子的诱惑下,不曾严词以拒,守得贞洁。
她到底悔不悔呢,怨不怨呢,那个山盟海誓的男人在重复潇洒的翻墙动作时,被抓了衣角,就退场了,所有的罪,都由步飞烟一肩来扛。
整整两年,作为一个男人,满足于这样的偷情之中,无所作为,甚至连私奔的念头都没有,私奔是要付出代价的。
想来,两人也料想过万一事发如何应对,但真的到了捉奸现场,只有步飞烟在鞭子下奄奄一息。
他不知,那女子淡定从容,不置一辩,任凭毒打,始终不开口求饶,承担了这场孽情所有的悲哀与不幸,她用自己的生命赎了罪。
又一次要感谢时代的进步,因为现在,恨不相逢未嫁时,可以主动提出离婚,而且没有暴君敢于动用私刑,草菅人命。
但希望男主角不要跑得那么快。

案例五:永不原谅

霍小玉是唐朝的歌舞伎,那年,十六岁,喜欢上了李益的诗,李益状元及弟,正在等待官职。长安城中,才子佳人初初邂逅,一见钟情,说不尽的缠绵,道不尽的缱绻。
一年后,李益升为郑县主簿,先回乡探亲,然后上任。霍小玉忧心忡忡,对情郎说,你再给我八年时间,到你三十岁时,便娶那些门当户对的,而我,落发避世。
只要他最好的时光,霍小玉心知与李益的身份悬殊,绝难婚配,她亦想好了这场爱情的凄冷结局,可惜,现实比她所想的还要残忍。
李益回家后,遵从母命,娶了出身名门的卢氏。想来,他父母亦苦口婆心地劝,烟花女子多无情,你走后,她自会勾搭旁人,怎会为你误了时光?
李益负心,霍小玉将死,长安城人人皆知,有一黄衫客,路见不平,将李益架到了霍小玉门口。霍小玉抱病起身,泼酒在地,以示覆水难收,然后,说出了那句凄厉的诅咒——我死之后,必成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
就是这句话,使李益患上了强迫症,脾气变得极为暴躁,三娶不睦,休妻杀妾,再也得不到静好岁月。
《霍小玉传》与别的传奇故事最大区别,就是主人公性格之决绝。历来弃妇总是悄无声息的死,比如苏小小,崔莺莺,就算杜十娘,也不过是抱了一大堆金银珠宝自寻短见,不曾想过要报复谁。
霍小玉不是,她以命相酬,但绝不自认倒霉,善罢干休。亦没有像三流小说那样,见到情郎来了,回光返照之际,头上笼一层圣洁的光,原宥他的背叛,体恤他的难处,十指交握,约定来生再聚,凄美地死去——比如张国荣最后一部电影《异度空间》,正是女鬼念及旧情,放弃了索命。
霍小玉没有力量来反抗这个等级森严的社会制度,亦没有力量与悲凉命运相抗,她死于心碎。你可以说她识人不明,心胸狭窄,伤及无辜,但,这是一个敢爱敢恨的女子。
李益负了她,她便永不原谅,诅咒他身边的所有女人,让他陷入无穷无尽的猜忌与疑虑,生不如死。也许,她仍然爱着那个薄情郎,只是,将这些情尽数化成了无以自赎的恨。
原谅,这么一个高尚伟大的词,不是那么廉价的,比如《被侮辱的与被损害的》一书中,有原谅,也有永不原谅,这与自尊有关。

案例六: 识人不明

杜十娘原名杜媺,十九岁那年,遇上了太学生李甲,两人情投意合。一年后,李甲花光了银两,就要被老鸨赶出挹翠院。杜十娘巧诱老鸨出了个赎身的低价,十天后,在老鸨懊悔不迭的目光里,带着梳妆台,从容走出了挹翠院。
两人坐船南下,行至瓜州,杜十娘高歌《小桃红》时,被邻船的盐商孙富看上了。孙富便向李甲高价索买,还貌似真诚地说,你父亲岂容你娶妓女为妻,不如卖给我,替你分忧。
两个男人各怀鬼胎,把杜十娘给易手了。其实,李甲忘记了,杜十娘根本不是他的,赎金三百两,一半是杜十娘自己掏的腰包,还有一半是柳遇春因为欣赏杜十娘才捐的款。
当夜,李甲垂着头,将这个卑鄙的交易告诉了杜十娘,杜十娘震惊之后,冷静地说了句,郎得千金,可觐父母,妾得从人,无累郎君,可谓面面俱到,实在是好主意。然后,一夜无话。
次日,盛装的杜十娘站在船头,将梳妆台里暗藏的金银珠宝全部扔进了江水,继而,投江自尽,其实,她是死于对爱情的绝望。
杜十娘是一个美丽而工于心计的女人,不然,无法在七年货腰生涯中悄然积下如此巨资。她本来就是京中名妓,怎样骗男人是她的拿手好戏,当她有本钱从良时,将终身托付给了老实人李甲,可偏偏就是这个怯懦无能的男人,给了她最狠的一刀。在孙富的几句浮言下,就客串了人贩子,把刚刚获取自由的她,重新推向火坑。
这是她平生最看错的一个人,也是最致命的。这场怒沉百宝箱的悲剧,本可以避免,只消她打开箱子,李甲的嘴脸马上会转变。可是她没有,她选择了玉石俱焚的结局,因为心碎,因为绝望,不想再活了。
从一开始,杜十娘对李甲就是有所保留的,她隐瞒了自己经济情况,她是为了试探李甲的心,可是在区区一千两银子面前,她的爱情还是败下阵来。
杜十娘曾经如此接近过幸福,她计划浮居苏杭,逍遥度日,她什么都有了,金钱,自由,青春,爱情——只可惜,她的爱情是假象。
她面对李甲的背叛与残忍,已不愿抗争,洞悉了人性的丑陋与自私,曾经步步为营小心谨慎的杜十娘选择了死亡。
遇人不淑是女人最大的不幸,而识人不明更是主动犯下的错。无论时代怎么进步,女人依然会看错人,选错郎,因为,恋爱中的女人是瞎子。

案例七:嫁与富贵

一直以来,晋代的梁绿珠都得到了很高的评价。石崇为她得罪了孙秀,四面楚歌之际,她纵身一跃,以酬石崇。这样的贞烈,连士大夫也不一定能做到,比如洪承畴、钱谦益。
绿珠是白州人,石崇去越南出差途中,带回了她,身价明珠十斛,擅吹笛。彼时石崇已是微微发福的中年人了,当然,他也非碌碌之辈,二十多岁就当上县令,在荆州做刺史时,瞅准机会,靠劫掠富商而暴发。从此过上了挥霍糜烂的生活,天天开PARTY,纵情声色,结交权贵,是上流社会的中坚分子。
但后来,石崇的靠山陆续倒了,而敌人司马伦却掌握了实权。在那么关键的时候,司马伦的心腹孙秀反复索要绿珠,石崇仍然坚拒。
是不是应该赞美石崇,宁可置自己于危险境地,依然不出卖心爱的女人?如果换一个卑劣些的男人,恐怕为顾全自己,先把宠妾送出手。或者感慨石崇不识时务,顽固不化,为一个女人葬送身家性命。
石崇不是不怨的,他对绿珠说,我今为尔得罪。一句话,就把罪名全推到了绿珠头上。绿珠回道,妾当效死君前,然后,扑向真实的大地。
其实,怎么能怪绿珠呢?这并非一出红颜祸水的演绎,孙秀索要绿珠不过是引子,意在石崇万贯家财。石崇太爱炫耀财富,一心享受别人艳羡目光,却不知,有些目光是暗藏杀机的。
有倾城宠妾,倾国巨资,还刻意张狂,不知收敛。不懂得“匹夫无罪,怀壁其罪“的道理,使自己陷入了两难境地。献绿珠,难免被人耻笑,堂堂石崇竟无力保护自己的宠妾,不献,却势必得罪当权者,招来杀身之祸。
整个故事里,最无辜的就是绿珠本人,她什么也没有做过,只是天生丽质,天姿聪颖,随石崇来到长安,死心踏地伺奉主人。她是一只金谷园里的笼中鸟,没有自由,连死都是石崇所暗示的。他们都说,这是以死报答石崇之恩,有什么恩呢?享了几年福,然后香消玉殒,倒不如在白州无拘无束,嫁一个人,过平静安稳的日子。
即使没有绿珠,树大招风的石崇在复杂的政治斗争中也难逃一死,就像富可敌国的沈万山。而绿珠,如果没有被石崇相中,那么,其命运显然不会如此凄烈。
嫁与富贵权势,不一定是幸事 ,比如戴安娜王妃。

案例八:只羡鸳鸯不羡仙

故事发生了苏杭,西湖,断桥,烟雨。百年修得同船渡,然后,以一柄伞延续了邂逅,再然后,做了人间夫妻。
白素贞的梦想很简单,只不过是做一个寻常的人,她本是妖,如果努力,是有可能修炼成仙的。成仙,是多少妖精梦寐以求的事,但白素贞对许仙一见钟情,竟摒弃了光明大道委身做人。
许仙不是不知道她来历诡异,但他对于财色兼收的诱惑无法拒绝,一边忐忑,一边享用。妖是不会知道人有多坏的,哪怕只是一个怯懦的人,亦会一次次推敲她的原形,就算恩爱数载,还是将她视作异类,除之而后快,多次请来道士捉妖,捉不成,便亲自上阵,用法海的钵孟,悄悄罩了她的身,这是冯梦龙《警世通言》里的版本。
素贞死在心爱男人的手里,现出原形时,兀自昂头看着许仙——是什么样的眼神呢?在这桩传奇里,雷峰塔起先只是法海令人搬砖运石所砌,后来,许仙化缘,砌成七层宝塔,将白素贞永镇塔底。
不过是爱一个人,却被他亲自修理。曾对他百依百顺,温柔体贴,一心做他贤淑的妻,在其他版本里,甚至怀了身孕,白素贞的付出是勇往直前的,便为他冒犯天条又如何?
可许仙,犹豫,惊慌,防范,最后终于要躲避了,也许并不能一味指责许仙,换作任何男人,都不能明知是妖,仍恩爱如常。比如《聊斋》里那些书生与妖,相爱一场,但从来就没有结局,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只可视作午夜艳遇,天亮说分手。
除非爱得很深,很深,深到不忌讳非我族类,深到无论你是什么都一样,深到恨不得我亦是妖,与你共背了罪。
林夕有一句歌词,我很爱他,我不害怕。这一句,许仙是断断唱不来的,他很害怕,不够爱她。如果不捅破这层心照不宣的纱,如果明白懵懂也是一种幸福,只是如果——许仙最终撕碎了枕边人的真相。
他对于白素贞的感情完全建立在肤浅的欲念,他只是一个平常的男人。
妖不知道,想得到一个男人的真心,是多么困难,纵然给了他全世界,他还是会嫌你出身不好。
那一日,在断桥,白素贞选错了人,或者说,错的是她自己,她没有妖的决绝,竟有人的痴缠。

案例九:鱼玄机的杀气

鱼玄机,字幼微,晚唐女诗人,出身寒微,十六岁嫁与李亿为妾,为其原配裴氏所不容,只得入咸宜观修行。李亿携裴氏转赴扬州任官后,鱼玄机在墙上贴一纸公告,鱼玄机诗文候教。从此大开艳帜,咸宜观车水马龙,她本人从弃妇变成了荡妇,过上了半娼式的生活。
应该谴责她吗,怪她做人妾氏不够低三下四,怪她没有与正室斗争到底,还是怪她没有在道观里修身养性,压抑欲望,将年华寂寞地打发?
鱼玄机在诗的名义下,结交权贵名士,如温庭筠、李郢,艳名远播,但命运随即出现悲剧性的转变,她怀疑侍婢绿翘与情夫陈韪私通,笞杀绿翘,埋于后院的紫藤花下。在某个夏夜,有人发现苍蝇聚于花下浮土,暗召官衙勘查,事情败露,二十四岁的鱼玄机亦被处死。
女诗人不过廖廖几位,而手染血迹以身试法的只有鱼玄机。是什么使一位曾饱受正室欺凌的弱女子,变成对侍婢痛下杀手的悍妇,是什么使才貌双全的鱼玄机,一瞬间血脉贲张,理智全失?
遭受了个人生活的种种不幸,鱼玄机性情中的恶已经被激发,她残忍,狂暴,压抑——诚然,开门纳客,看上去更自由,但女人真正想要的,绝不是频换舞伴的自由。她不甘心长伴孤灯,无声无息地过,于是,走上烟花路。
鱼玄机短短一生并没有很好的爱情,李亿已老,且惧内,裴氏虐待鱼玄机时,他并没有挺身佑护,鱼玄机甚至无法在丈夫的羽翼下,做一个面目模糊的女人——像大多数妾氏那样。
据《北梦琐言》记载,鱼玄机之所以被弃,是因为爱衰失宠。无论何种原因,她都被命运推向了无限虚空。
她在咸宜观也曾有过梦想,希望温庭筠能带她脱离神女生涯,但事实证明,谁也不是她的救世主,她选择了这条路,只能自己孤独地走下去,左名扬也好,李近仁也罢,都不过是欢场中人。
表面上放浪形骸的生活,只能使一颗敏感脆弱的心更为孤僻,阴冷,乃至于变态。鱼玄机寻寻觅觅,找不到一个栖息地。
女人,特别是鱼玄机这样美丽且聪明的,一旦感情受挫,难免会偏激,乖戾,对生命充满了憎恶,这是极端的自暴自弃,也是带有自毁性质的怨恨,一经触碰,便转化成腾腾的杀气.

案例十:十八春

女人能有几个十八年呢,最好的时光怎么过的呢?
王宝钏,唐代的著名牌坊,被男权社会用虚无的光环,借以掩饰自私与卑劣。
隐隐有一种声音在浮现——女人要像王宝钏那样,十八年保持同样的姿势,一定会有苦尽甘来的那一天。
王宝钏为相府千金,抛绣球选婿,砸中了家徒四壁的薜平贵,父母不允,意图悔婚,而王宝钏却认定了天意,与父亲三击掌,断了所有情分,净身出户,这需要什么样的勇气呢。性格决定命运,此言不虚,就是王宝钏这种执着坚定的个性,才有毅力死守十八年,一句话,骨头太硬,性子太倔。
婚后不久,薜平贵从军西征,被敌军所俘。好运又一次降临,他被代战公主看上,招为驸马。想来薜平贵外壳不凡,以致于王宝钏抛完绣球就芳心暗许,而代战公主对他也一见钟情。薜平贵就此过上了幸福生活,一个男人毕生所追求的东西他都有了,
而王宝钏却忍饥挨饿,以挖野菜度日,既没有精神愉悦,也没有物质享受,更没有鱼水之欢,做人可谓是毫无乐趣,不会有人把渺茫的等待当成快乐吧。
薜平贵还是回来了,整整十八年,王宝钏甚至已认不出他。令人发指的是,薜平贵利用了这一点去假意调戏,以试王宝钏的贞烈,如果他不满意,就打算割下人头,向代战公主邀媚去。看,等了十八年,如果在相逢时对陌生人和颜悦色,就是死罪。
王宝钏的结局是传统式的大团圆,与薜平贵夫妻相认,和代战公主共事一夫,简直就是千古美谈——可惜,十八天后,王宝钏死了,没能将这种虚伪的美满进行得更为天长地久。
而这十八天的荣华富贵,对薜平贵来说,是卸下了良心上的一个枷锁,如果他还有良心的话。
他们都说,王宝钏挣脱了封建牢笼,反抗家长权威,追求自由爱情,可歌又可泣。我觉得,歌就不必了,泣倒是必然的。怎么不哭呢,以为自己找到了良人,却误了终生,他确实成了气候,但不属于她,她牺牲了自己,到头来,不过是场梦。
她的死,绝对不是愿望得偿后的含笑合眼,而是,发现自己坚守的信仰可笑地碎了。
现在,仍然有留守女士的悲剧,赠了钱财送情郎去他国求学,一年半载后,那边捎话来,对不起,我有了新欢,你不必再等。
时代果然在进步,至少通讯的便利,使女人等待的时间再不用十八年那么久了。

案例十一:始乱终弃

写下“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这一名句的是才子元稹。我要说的是以元稹为原型的《莺莺传》,与王实甫改写的才子佳人大团圆的喜剧不同,这是一出元稹始乱终弃的悲剧,更让人不齿的是,元稹还在文章里为自己开脱。他说莺莺是尤物,不祸害自己,定祸害别人。我只有克服自己的感情,跟她断绝关系。
张生(即元稹)在普救寺一见莺莺便惊为天人,央红娘传情书,经过一番煎熬,莺莺抱枕而来,两人同居。不久,张生决定赴长安奔前程去,莺莺不哭不闹,也不提出反对意见。只是说,你对我始乱终弃,我不敢怨恨。
在长安,他将莺莺的情书给别人看——多么可耻的炫耀,别人问他有何想法,他摆出不为女色所惑的嘴脸,然后大家赞他浪子回头,迷途知返。似乎通过抛弃一个女子,道德层次就上升了。
元稹之所以不娶莺莺,无非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他觉得婚前同居是一种轻率行为——虽然当时他几乎没有快乐得晕过去,激情过去,这种假仁假义的才子难免会重新估量莺莺的行为,哪怕他是获益者,是主谋。
其二,他厌倦莺莺了。对于始乱终弃这一点,他与莺莺心知肚明。正像红娘所说,你既然喜欢小姐,怎么不去说媒?张生回道,说媒太慢,我等到那时,都被相思折磨死了。他不是不明白他这样做,将给莺莺什么样的毁灭,可他做了,也不曾考虑如何收拾残局。
其三,他没有混出名堂前不够资格娶莺莺,但去了长安,便觉得应娶对自己更有帮助的女子,于是娶了出身名门的韦从,对某些男人来说,婚姻的意义不是成全爱情,而是扶持前程。
莺莺并没有挽救自己注定成灰的爱情,她知道自己一着不慎,满盘皆输,不该抱枕而去,以至再不能光明正大做人妻,但她没有露出恨意,甚至去信,嘱元稹好好生活,不用牵挂她。
这是一种悲凉的清醒,她愿赌服输,另嫁他人,终身不再见张生,她看着自己的爱情成了废墟,掩埋了这些,淡出了。倒是元稹还很无耻地追忆着,因为这个女子没有纠缠他,很安静地走开了。有一些类似于张爱玲对胡兰成的态度。
无论是封建社会的唐朝,还是公元2003年的今天,同居对于女子始终弊大于益,除非一开始就不想要结果,否则,最好还是不要在没有任何保障的情况下,与一个男子演绎现代版西厢记。

案例十二:芸娘的胸襟

将《浮生六记》译成英文版的林语堂说,芸娘是中国文学中最可爱的女人。
芸娘姓陈,夫君沈复,字三白。芸娘自幼丧父,擅女红,全家生计都凭她一双巧手。生性聪颖,自学诗文,亦能写出“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这种句子来。
削肩长颈,瘦不露骨,牙齿有微瑕,更有缠绵之态——沈复说的,估计是情人眼里的西施。
沈复是一个寒士,做过幕僚,经过商,会一些风花雪月的东西,写写诗,赏赏画,还有爱花癖。封建社会向来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真有什么伉俪情深,也属于瞎猫逮着死老鼠的侥幸,而且,就算一见钟情,也会有《孔雀东南飞》这样的惨剧。
芸娘因为男扮女装随夫君出游,失去了公婆的欢心,乃至于闹到分家,其实就是逐出家门。好在夫妻感情甚笃,于苦中作乐,依然和和美美,竟然没有应了贫贱夫妻百事哀的套路。
芸娘之所以为人称道,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她实在太大度了,也不知中了什么邪,绞尽脑汁想给沈复纳一个妾,而且要求还很高,美而有韵。
在两人生活水平只是温饱的情况下,芸娘竟主动考虑沈复的其他需求,纵然沈复谢绝,她依然微笑着物色。
听闻名妓温冷香,便拉沈复去看,结果认为冷香已老,其女憨园正中她意,送了个翡翠钏给憨园,后来憨园给有权有势者夺去,芸娘便大病一场,最后,竟死了。
越听越觉得不对劲,这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强烈要求夫君纳妾的正室,而且她看上去极为真诚,即使没有钱,也宁缺勿滥。是对自己与沈复的感情太有信心,不怕失宠,还是因为太爱沈复,恨不得将天下最好的东西都拿来给他?
无论是唐朝宁死不让丈夫纳妾的房玄龄老婆,还是写下《白头吟》的卓文君——闻君有二意,故来相决绝。译成口语就是你如果讨小老婆,我们就玩完。
对比这些态度强硬的原配,再看温柔的芸娘,,怎不叫男人怦然心动神往之。但芸娘始终是一个奇特的个案,或者说,她的爱已经超脱了男欢女爱的狭窄桎梏,到了那种你好我也好的高尚境界。
芸娘的情操其实是不真实的,爱,说到底不能与人分享,允许我阴暗地猜测一把,这类似于一种强迫症,我就是要找个比我好的女子,看看你会不会变心——仅仅是考验。
芸娘要替夫君纳妾,是一种姿态,还是确有其心,值得商榷,总之,男人还是不要对女人的胸襟抱有太多幻想。

专注的人生

  • Posted on 五月 9, 2012 at 下午 3:35

曾经读过一个学者为后学之辈写的一篇文章,文章里说,很多脑袋聪明的人到了三十岁之后却平平庸庸,反而是那些不怎么聪明但很专注的人到了三十岁之后成绩渐现。这是他的人生体会,他希望年轻人要尽快找到能让自己投入进去的东西,持之以恒地做下去。

我当时不太认同这种看法,因为在我看来,一个人是平庸还是有成绩,多半是需要衡量尺度,比如,需要看获得了多少奖,能挣多少钱,同行有多少的认可,所以,如果一个人有点遗世独立的心态、从而不愿意追求显赫的声名,是否就算“平庸”了?

但细想时,发现我忽略了另外一层东西:就是遗世独立同样需要专注:专注于自己的内心,专注于孤独。一位长者曾对我说,30岁以后的人生就要开始做减法。我原来没很明白这句话的意思,现在渐渐悟到,其实也在讲专注的重要。

为什么要专注?因为只有专注才会感到踏实,双脚站立在坚实可靠的地方,灵魂才能安宁。事业的专注只是一种。这并不是功利主义,而是因为,只有做到了真正的专注,你才能向自己的内心提供一种稳定而强大的力量,同样是形而上的。而且,没有专注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纯粹。内心充满干扰和喧哗,如何能抵达平静美妙的彼岸世界?

 

很多人的心智不成熟,不是因为他们不愿意成熟,恰恰是因为他们没有好好年轻过。就像缺乏良好生长条件的植物,无法结出成熟的果实。心智不成熟,这不是个别,而是人类的心灵常态,能真正成熟强大的人是非常少的。所以这世界上才需要宗教、哲学、文学、艺术,需要这些东西,能给纷乱的人生提供一些解释和慰藉。

几日之前,我在家乡拜访了一个故交。他不分昼夜地做兼职,我去他家时,他正在电脑上奋键疾书。此人本科学的是中文,硕士时改了另外的专业。现在,他更无法理解世界上还有“文学”这种事情。他说,精神生活我有啊,老婆孩子我都有了,要文学干什么呢。我不会看小说,更不可能去看诗,这些东西都让人虚弱懒散。我躺在床上读的书,也还是为了能多挣钱,我不会浪费任何时间。

一个人的确要担当自己最起码的生存,但是,一定要以放逐精神生活为代价吗?卡伦霍尼曾经说过这样的话:虚伪的内心充实根植于心智的愚钝,它只会让我们变得不堪一击,绝不值得羡慕。而西方的一句哲言更直接:宁与亚里斯多德同悲,不与母猪同乐。

但是,很多更深的悲剧,来源于内心缺乏稳定的力量。尤其对于已经走到了灵魂险境上的人来说,这一点尤为常见。在二十岁之前,总听人说,很多年轻时很激进的人一上岁数,就喜欢读中国的古书了。现在想来,是因为年龄和阅历都要求一种沉默而和谐的东西在生命中及时出现,没有人可以一生承受来自内心的分裂。

但这样的心究竟是成熟了还是衰老了,或者是未老先衰也未可知。记得去年流行过一则微博,大意是,中国的年轻人从来就没有年轻过,一踏上社会就进入了中年人的世界。所以又回到我先前提出的那个猜测:很多人的心智不成熟,不是因为他们不愿意成熟,而是因为他们根本没有真正地年轻过。所以,在该专注的时候他们无法专注,该深刻的时候他们无法深刻,该担当的时候他们无力担当。

有些进入中年的人,表面上看起来大彻大悟,勘破红尘,但这到底是在逃避,或者根本就是颓丧?有一个简单的判断方法,那就是看他对年轻人的态度。如果一个中年人一向只对年轻人颐指气使,那么可以基本推测,这个中年人自己也没有从青春中获得过多少有意义的东西,包括对自由的追求。我以后会不会是这种中年人,取决于我的年轻时代到底是不是真的没有虚度。所以,抓住青春的尾巴对我来说还是无比重要。尽管我已经30岁了。

在写这篇博客的时候,我脑袋里一直浮现着冯至翻译的那首里尔克的《秋日》。这是我二十岁时最喜欢的诗之一。也许十年来,我真的没什么长进。这十年就是我很不专注的十年。十年之后我对这首《秋日》的喜欢还是如此粗浅,一如当初。尽管这种喜欢里,多了一些更复杂忧伤的人生百味。

主啊,是时候了。
秋日曾经很盛大,
把它的阴影落在日晷上。
让秋风刮过田野。

让最后的果实长得丰满
再给它们几天南方的气候
迫使它们成熟
把最后的甘甜酿入浓酒。

谁这时没有房屋,就不必建筑。
谁这时孤独,就永远孤独。
就永远醒着,读着,写着长信。
在林荫道上不安地来回,
当着落叶纷飞。(文/花衣云影)

我不想赚这个悲苦的世界所给予我的每一分钱

  • Posted on 五月 3, 2012 at 下午 11:04

1我还住在北锣鼓巷的时候,有个深秋的晚上去小卖部例行巡视,发现前几日堆在大杂院门口的青砖上坐了个工人,他很苍老。胡同里灯光昏暗,青砖都堆在光线找不到的暗影里,那人默不作声,穿着破旧的棉衣,身边放了瓶劣质白酒,不仔细看根本不会注意到他。估计是要这么抄和着手,在这里蹲守一夜。我停下看了他一会儿,他坐在影子里,低头带着凄苦。我就这么看着他,发了会儿呆,猛的想,我突然萌生出的怜悯或许也只是一种自嘲,心里很不是滋味儿,裹紧衣服,匆匆跑了回家。第二天一早,我特地去青砖那里看了一眼,上面满是露水。没留下丝毫关于那个只靠一瓶白酒准备抗衡北京深秋的老工人的痕迹。

2中午出去吃饭,有对儿年纪大概五六十岁的夫妻,他们叫住我,用外地口音含含糊糊的跟我说他们是来找儿子的,儿子丢了,人生地不熟的,想让我给他们买顿饭吃。我环顾周围的小卖店,想了想能有什么吃的可以买,然后我答复他们说:那我给你买个面包吧,那女的说我吃不惯面包,你给我买包方便面吧,然后开始叽里咕噜的不知道说着什么。我开始怀疑他们是骗子,本想扭头就走,可是看着在今天纵横的烈日下,两个满头大汗的一脸苦相的老夫妇苦苦哀求我,给我们买顿饭吧,我们不要钱。我就实在忍不住想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从口袋里掏出两块钱塞给他俩,给你自己去买吧。

等我飞奔回公司,楼下正在挖地三尺不知道又做什么孽,刨出来的大坑周围用垃圾桶、旧梯子和各种奇怪的东西围了起来,周围地上躺了两个人,一男一女,瘦骨嶙峋,衣服破旧,身上全是泥土,女的在地上铺了一件衣服,男的则枕着胳膊睡的正香,睡完这个午觉,就要继续起来刨这或许根本没什么意义的可给他们带来微薄收入的深坑。我顿时感觉生活昏暗,脑子了不停的闪过那些我曾经一次次遇见的愁容满面在路上奔走的面孔,为什么这世界上有这么多悲戚又艰辛可是却不得不奋力活着的人。

3.我第一份正式工作是给一个摄影师做助理,月薪1200。

他平时最大的收入是办摄影培训班收到的学费,可是他从来不教那些千里迢迢赶到北京想跟着他学得本事,谋条生路的人,他只是想骗骗那些学费罢了。我天天跟在他屁股后面提醒他,你要有责任心,你今天是不是该上课了?最后他安排我给学生去讲了一堂设计课,我连夜准备教程,心里觉得痛苦万分,因为我从来没有学过设计,我不知道这一堂课我可以告诉别人什么,我只是觉得自己非常无耻。我记得学生里有个从新疆辞了公务员赶来的大叔,那年他38岁,那个大叔每天都毕恭毕敬的叫我王老师,还有个浙江来的小伙儿跟摄影师讨要学费时给他下了跪,但是一分钱都没讨出来。我负责招生的时候还委婉的想推掉两个要来学习的人,他们不听我的话,最后他们也只是来这里帮摄影师洗了几次车之后就消失无踪。

我最后忍受不了良心的谴责,在给我妈哭着打了一个电话说我不想跟骗子一起工作,我觉得我受不了这种生活之后就惶恐的逃跑了,连我要辞职都没说,也没要我那半个月的工资。

多年以后我换到了今天的这份工作,老板接了某局的活儿,给某行业的所有单位做一些迎接检查的相关产品。老板跟我说,你记得,如果是小点的单位你就推销A类产品的给他,那种我们赚得多。我奋力的推销了几天之后,又开始感到心里有种东西正在崩溃。

那些小店儿的老板,有外地人、有本地人,一身油污,不善言谈,老实巴交的从口袋里抠抠索索摸出一堆零票给我的时候,我真想把这个世界给炸了。

我仔细想了如果今天赚到的钱老板分我一半或者说这个买卖就是我自己的,我还会像今天一样感到这么痛苦吗?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发财,因为我不想赚这个悲苦的世界所给予我的每一分钱。我愿意单纯的做单纯的工作,接到手的都是我的单纯的技术性工作换来的纯洁的钱,我不想骗人,起码不要让我有意识的直接的参与到骗人的工作中吧。

对于我来说,如果这样能让这个世界的悲苦少一点,我愿意。

 

输液危害知多少

  • Posted on 四月 30, 2012 at 上午 12:06

导读:
发改委最近透露2009年中国医疗输液104亿瓶,相当于13亿人每人输了8瓶液,远远高于国际上2.5至3.3瓶的水平。在西方国家,输液是仅对急救患者、重症患者和不能进食的患者使用的“最后给药方式”;而在中国,输液简直成为一种就医文化,好像不输液就治不了病。医药一家的体制导致民众的医疗观念长期受错误引导,以致大部分人患上“输液病”。

知道见效快,不知道风险

“1991年7月《人民日报•海外版》刊登一篇“在美国求医”故事,一位在美国中国人因流感发烧就诊,医生只开了一个处方让他自己买了一瓶布洛芬;该病人找医生辩论要求医院给予退烧针和输液处理,医生说“中国才作这样处理,美国没有退烧针”。处理发热的关键在于诊断而不是急于输液退热,但一些人过于迷恋消炎药抗生素,这是国内医疗体制的长期误导所致。”

输液将药物直接送进血液,满足患者急功近利心理

输液成为中国独有的医疗文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但由于输液作为一种持续的静脉注射,和口服药及皮下注射相比确实有疗效快疗程短的优势。口服药物进入胃部后,有一个人体吸收接纳的过程,最安全;打针则是将药水打针到肌肉里,逐步流到血液,产生药效;而用输液方式,进入体内的药没有接收过程口服药物起效缓慢。此外,由于肌肉针又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例如对青少年来说其臀肌发育不成熟,如果打针次数越多就越导致肌纤维坏死,挛缩严重,严重者将会影响骨骼发育,所以在考虑治疗方案的时候医生会选择输液这种既能快速起效又看上去相对安全的疗法。输液之所以快,就是在于药物可以直接进入人体血液,但也就是这种优势成了病人并不知道的风险。

中国抗生素使用率超英美3倍,成输液兴盛推手

而且跟注射的药物多为抗生素有关,可以说,输液在中国的普及是跟抗生素的滥用分不开的。在中国购买和使用抗生素的门槛非常低,长时期以来人们已经习惯了把抗生素当做家庭的常备药,以至于稍有头疼脑热人们就要使用抗生素。有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抗生素医院内使用率是30%。在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院内使用率是22%-25%,近5年在中国医院的使用率在67%到82%之间。抗生素加输液带来了一时的快速和少痛苦,让越来越多的人放弃了吃药、肌肉注射等治疗手段,甚至在医院就医时会直接指定医生开抗生素输液用药,这往往让医生陷入容易被误解的处境。

▊输液存在诸多安全风险

“输液方式会导致进入体内的药没有接收过程,省略了体液免疫以及细胞免疫环节,药液直接经由血液进入心脏。要是有伤害,会当即暴发并且十分凶险。据国家卫生部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推算,目前中国每年因为药物的不良反应住院的病人高达250万。而长期输液更会导致一些健康隐患,严重者还会导致癌症。”

▊注射剂微粒会在体内积蓄,常输液体内会长“肉芽肿” (恐怖!!!!)

任何质量好的注射剂都达不到理想的“零微粒”标准。北京某医院在对“吊瓶”检查中发现,在1毫升20%甘露醇药液中,可查出粒径4-30微米的微粒598个。在1毫升50%葡萄糖加入青霉素的药液中可检出粒径2-16微米的微粒542个,500毫升药液中就会有20万个微粒。由于人体最小的毛细血管的直径只有4-7微米,如果经常打“吊瓶”,药液中超过4微米的微粒就会蓄积在心、肺、肝、肾、肌肉、皮肤等毛细血管中,长此下去,就会直接造成微血管血栓、出血及静脉压增高、肺动脉高压、肺纤维化并致癌。微粒堵积还会引起局部供血不足、组织缺血、缺氧、水肿和炎症、过敏等。随输液进入人体中的大量微粒被巨噬细胞吞噬后,可使巨噬细胞增大,形成肉芽肿。有一学者对一个一生输过40升“吊瓶”的尸体进行解剖,发现该尸体仅肺部就有500多个肉芽肿及大量微血管塞堵。由于输液对血管也是一种刺激,长期输液常会导致静脉发炎,出现红肿疼痛、局部体温升高,甚至硬化等。

输液药物直接进入血液,易将病毒细菌带入体内

在几种给药方式中,打点滴是最危险的。打点滴穿透皮肤屏障,直接把药液输入血液中,需要严格的无菌处理。如果药液在生产或储藏过程中被污染,或者没有使用一次性针头,或者针刺部位的皮肤没有消毒好,就有可能让病毒、病菌进入体内,轻则引起局部发炎,重则病原体随着血液扩散到全身,引起败血症,会有生命危险。如果医疗环境中不能做到完全无菌,则会导致交叉感染。

输液药物的不良反应强烈,严重会导致休克甚至死亡

打点滴也比口服药物更容易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特别是过敏反应。如果是口服,药物中能引起过敏的杂质可能就在消化道中被消化掉,或无法被身体吸收,但是打点滴时这些杂质却直接进入了血液,严重的能引起过敏性休克甚至死亡。近来媒体频频出现患者因为使用了中药注射液而突然死亡,就是这个原因引起的,还曾有媒体曝光某医院在输液瓶中发现黑色絮状物。有医生表示“药物不良反应最终还是药物本身的原因,但是静脉滴注导致了这种不良反应的加剧。”口服药物可以先通过肠胃进行吸收,可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几率。而肌肉注射等注射方式,因所给药物的剂量较小,也不太容易发生药物不良反应。

美国没有“退烧针”

“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合理用药原则是:能口服的不肌肉注射,能肌肉注射的绝不静脉注射。但这在国内应该并没有引起我们的重视;而即使输液,美国医院也有严格的操作规程。”

美国严守“可口服不注射,可注射不输液”

美国医生对用药十分谨慎,非常重视药物副作用的问题。一般医生不随便给病人输液,除非遇到不得已的情况。这主要有四方面原因:一是输液比较容易产生不良反应;二是交叉感染;三是为了减少病人在用药时的疼痛;四是避免病人产生抗药性。其中,第四点是考虑最多的。对于普通的感冒发烧等疾病,美国医生也严格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规定“能口服的药尽量要求口服,可肌肉注射不静脉输液”,而且不用抗生素;在美国医院,病人不到重病或紧急抢救,都不主张患者打针或打点滴。

体温超过38.5℃高烧不退或严重缺水时才考虑输液

即使输液,美国医院也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如设备必须彻底消毒,使用一次性针具等。美国甚至没有“退烧针”,一般提倡非药物疗法,像休息,加强营养。很多美国人得知中国人感冒发烧动辄就要输液之后表示相当惊讶,因为当他们病了的时候,医生只是说多休息多喝水。而一般当病人的体温在38.5℃以下,才服用药物或者使用冰袋物理退热;当体温超过38.5℃高烧不退或者病患严重脱水导致体液电解质紊乱时,静脉点滴退热才是不得已的选择。

结语:显然,感冒发烧这样的小病绝大多数没必要通过输液来解决。中国人治病对速度和效果急功近利的追逐,其实是建立在一种中国特色的医疗体制的背景下。如今误导已经造成,而且“医”和“药”之间的利益同盟使让种输液迷信依然在延续。在这种情况下,一份国家用药分级规范显得尤为重要。